龙文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 招聘方案 为顺利完成龙文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18〕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普查指导员招聘方案 为充实龙文区四经普普查办力量,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4名普查指导员。 1、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统计、文秘、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方向)相关专业;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政纪处分等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③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工作内容 (1)指导普查区划分与绘图(2)指导编制清查底册(3)指导实施单位清查(4)指导普查登记(5)普查数据审核和验收(6)普查数据汇总(7)普查数据质量抽查评估(8)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及区四经普普查办和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3、招聘人员待遇 实发工资2000元/月+五险945元/月(最低标准)+电话补贴150元/月+午餐补贴400元/月+交通补贴400元/月=3895元/月 4、聘用时间 自聘用之日起至2020年12月,聘期约2年6个月。 5、报名方式 请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2日,将个人简历(简介内容必须包括联系方式、专业等内容)发至邮箱423258615@qq.com,联系人,小吴:18605968180 漳州市龙文区统计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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