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漳州市第一批
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漳委组通〔2015〕17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漳州市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五年人才行动计划(2014-2018年)》(漳委发〔2014〕7号)和《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漳委人才〔2014〕7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度漳州市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刚性引才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从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两院院士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在学术、技术、管理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较突出成果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各类优秀人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选等。
3、福建省“百人计划”人选,“闽江学者”,省部级表彰的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等。
5、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具体范围可参考附件一《漳州市201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以上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工作合同,其中第一类引进人才每年在我市实际工作时间须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第二、三类引进人才每年在我市实际工作时间须累计达到6个月以上,第四、五类人才须全职引进。
本批高层次人才申报可追溯至2010年1月1日以来引进的人才。在此期间来漳工作并享受过市引进人才待遇的,不再重复申报;经我市推荐,已经入选省“百人计划”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柔性引才
“柔性引才”是指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由我市企事业单位聘请来漳帮助完成关键性技术攻关的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明确项目内容、实施计划和完成目标,并且项目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方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本次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采取组织申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个人申报。具体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所在单位隶属关系向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局或开发区(投资区)人劳局申报,填写相关申请表和附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直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材料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材料报县(市、区)人社局初审,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开发区(投资区)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报开发区(投资区)人劳局(党群工作部)初审,经开发区(投资区)党工委(党委)同意后报市人社局。
三、申报材料
相关表格请登录bet365赌城 (网址http://www.korori-tetote.com) “下载专区”或“政策法规”下载,附件按要求装订成册。各初审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申请表的附件目录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一)刚性引才
按所属类型填报《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五份,《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附件三)一式三份(附件材料格式根据网上模版打印并装订成册)。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以“用人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报送。
附件材料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或其它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申请人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证书的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来漳之前所在工作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取得的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奖励证书、产品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申请人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其他在申请表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
(二)柔性引才
上报《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四)一式五份,《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附件五)一式三份(附件材料格式根据网上模版打印并装订成册)。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以“引才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报送。
附件材料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或其它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申请人与引才单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复印件;
3、引才单位的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获得相关部门认证的材料复印件;
5、引才单位给付申请人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材料(解款单、所得税完税证明等)复印件。
6、其他在申请表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漳州市高层次人才是市委、市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条件和程序组织好申报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人才推选出来。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其申报相关人才计划。
2、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市直各单位、各开发区(投资区)人劳局认真宣传发动,多渠道多方式将引才政策和申报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到所辖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才。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逾期申报的,将纳入下一批评审。
申请材料报送地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科
联系人:王毅杰
联系电话:0596-2024429
电子信箱:zztp2024429@163.com
附件一:《漳州市201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附件二:《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附件三:《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
附件四:《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附件五:《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
附件六:《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