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发展漳州市人才市场的实施意见
漳政办〔2006〕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人才市场发展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三个基地”、建设生态工贸港口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人才市场的意见》(闽政办〔2006〕17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我市人才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目前,我市共有人才中介机构17家,工作人员49名,办公场所826平方米,人才交流服务场所2127平方米。去年共举办人才交流会105场,进场招聘单位1932家,参加交流会人数29500人次,达成意向人数12080人。人事代理单位有573家,人事代理人数4450人。批准建立人才网站9家。人才市场已成为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用人择才的主渠道,服务对象从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扩大到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服务内容从单纯的人才推荐拓展到人事代理、人才培训等系列化服务,形成了以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为主体,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机构、民营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综合性市场与专业性市场相互协调,政府宏观调控、中介提供服务、市场调节供求、主体双向选择、市场调节供求的多层次、多种类的人才市场格局,基本形成了以市场化人才配置、社会化人事代理、网络化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立了市级人才市场管理机构和人才中介服务、人才交流会行政许可、人才中介机构年度验证、从业人员培训、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等制度,人才市场指导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二)加快我市人才市场发展已迫在眉睫。当今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经济实力的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三个基地”、建设工贸港口城市,必须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改革开放以来, 我市人才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各类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按照新形势的要求,我市现有人才市场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市场化、法制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服务领域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拓宽。我市地处厦门和汕头两个特区之间,特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批人才,使我市的人才竞争处于劣势。加快我市人才市场发展,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显得更为紧迫。
(三)我市人才市场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时期。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三个基地”、建设生态工贸港口城市,需要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在这个重要进程中,我市人才市场建设既承担着重要任务,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强调,要创新人才流动机制,打破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的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性质限制,允许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 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人才市场布局,加快县(市、区)人才市场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信息资源,加快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监管,维护人才市场秩序。积极发展和完善人事代理制度,逐步推行人才契约化管理和 劳务派遣。我们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建设生态工贸港口城市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人才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把我市人才市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快发展我市人才市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的基本方针,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建立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促进发展,勇于创新,全面推进人才市场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使人才市场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推进海峡西岸经 济区建设、打造“三个基地”、建设生态工贸港口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以实施人才市场两个“136”工程为抓手,即做大做强1个龙头市场,培育3个县级中心市场 ,发展6个县级市场;建立1个农村人才信息库、3个农村人才市场、6个农村乡镇人才信息站。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政府公共服务相配套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按照法制建设要求,营造公平透明、竞争有序、规范运作、恪守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调控与监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人才市场管理体制;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健全与其他要素市场相贯通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加快发展我市人才市场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推进人才市场服务网络建设。做大做强市级市场。使之真正成为我市人才市场的龙头,充分发挥它的辐射、带动、示范作用,推动全市人才市场的全面发展。重点发展专业性市场和行业性市场。鼓励发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创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和农村人才市场等专业性人才市场。大力培育区域性市场。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逐步重点扶持构建 3个县级中心市场(龙海、诏安、南靖),辐射、带动本地区人才市场的发展。建立全市农村人才信息库、 3个农村人才市场(平和、漳浦、长泰)、6个农村乡镇人才信息服务站(芗城区芝山镇、龙文区蓝田镇、龙海市角美镇、漳浦县旧镇镇、南靖县靖城镇、华安县仙都镇)。推动区域内人才市场的联合互动,形成政策协调、统一开放、信息共享、流动自由、服务贯通的机制。充分发挥我市地处闽南金三角和珠江金三角的地缘优势,主动对接,鼓励合作,共同开拓,活跃人才市场。
(二)加快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做好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引导,加快各县(市、区)人才网的建设,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人才中介服务中的应用,推动人才中介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逐步实现全市人才市场的联网协作。加快人才市场由集市型向信息型转变,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改进信息统计和发布方法,提高信息利用率,提高人才市场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开展网上招聘应聘、人才推荐和远程资源服务等活动,大力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
(三)促进人才市场主体到位。不断建立和健全完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措施,改善人才流动环境,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限制,疏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实施鼓励人才柔性流动的人才居住证制度。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进入市场自主择业。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积极引导和促进各类企事业单位主动进入市场自主选人和人才自主择业。
(四)完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通过定期发布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编制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健全人才市场竞争机制。消除妨碍公平竞争、分割市场、设置行政壁垒的各种规定,打破体制性障碍、行业垄断、地区分割,促进人才中介机构平等竞争,保证人才市场的统一开放。建立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改革和完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的人才档案管理新机制。
(五)加大人才市场监管力度。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完善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人才中介机构年度验证、人才交流会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以及人才中介服务和举办人才交流会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公开、工作程序、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人才市场联合执法队伍,切实提高人才市场监管水平。人事、工商、物价、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市场活动的监督检查,清理和取缔非法人才中介机构,严肃查处伪造档案、虚假招聘、乱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对定期人才集市、大型人才交流大会等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加大人才市场建设投入。各地要把人才市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安排,加大对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和公共人事服务项目的投入,重点扶持建设好若干个具有辐射、带动、示范作用的县级中心人才市场和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项目。
四、加强人才市场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市场建设的重要性,把进一步做好人才市场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任务来抓,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来指导人才市场建设工作的开展,把人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
(二)加强领导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市场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才市场建设的研究和规划。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切实解决好当前人才市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人才市场建设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对人才市场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深入开展人才市场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扩大人才市场管理政策法规的影响力,用正确舆论引导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良好氛围。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